蕉岭一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15天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20  浏览次数:171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蕉岭一被执行人阮某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阮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蕉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要求阮某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但阮某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8月6日,该法院依法对阮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案情

一笔借款引发的借贷官司

2016年1月,阮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宋某借款32000元,双方约定于当年2月8日还清。期限届满后,阮某未按约定还款,经宋某多次催促,仅于当年11月偿还了10000元。其后,宋某多次催讨,阮某均避而不见,拒不还款。为此宋某将其起诉至蕉岭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阮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2000元给原告宋某,并支付从2017年5月17日起至清偿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等。

执行

拒不如实申报财产被拘留15日

法院判决生效后,阮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今年4月10日向蕉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曾一度协商解决,但阮某仍未按期履行义务。

之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阮某,要求其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及主动履行义务,并向其释明若不如实申报财产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同时也敦促其要尽快筹集另两宗案件共计360余万元的欠款。然而,被执行人阮某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避重就轻不如实申报财产,隐瞒了其持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30%股份等财产。为维护法律权威,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阮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情况不在少数,最为常见的就是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因此,对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行为,蕉岭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从而增强法律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