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名单(第一期)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48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蕉 岭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严厉敦促下列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
本名单截止至2018年11月25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相关信息
举报电话:0753-787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