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法院:履行宽限有温度 善意执行促双赢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66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蕉岭法院:履行宽限有温度 善意执行促双赢

 

“获得信用宽限期的那一天,我们可真是松了一口气。”近日,被执行人广东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拨通了蕉岭法院执行干警的电话,讲述着企业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难掩激动的心情。

此前,广东蕉岭某银行与广东某投资公司因金融借款纠纷经蕉岭法院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由广东某投资公司一次性偿还本息368万元并申请司法确认。后因该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执行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但账户内仅有数万元,与执行标的额相差较远。执行干警在严正释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后,对该公司名下别墅进行预查封,并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进行估价拍卖,但多次流拍。

“目前企业确实困难,希望法院能帮忙再争取一段时间。”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前经营困难,短期内难以一次性给付完毕。

企业家的呼声引起执行干警的重视。多方调研中,执行干警发现该投资公司整体信用良好,积极履行部分义务并全力配合法院工作。考虑到因房产折价,即使拍卖成功也不足以偿还借款,综合分析被执行人信用情况和企业现状,在多次协调沟通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决定依法给予被执行人一定宽限期。最终,该公司采取融资措施取得资金支持,逐步重回正轨。

让诚信的申请执行企业“有饭吃”,让诚信的被执行企业“喘口气”,是蕉岭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情之举,也是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柔性政策。近年来,蕉岭法院创新探索“被执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构建“纳失宽限+分级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形成执行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相互促进的格局。

目前,已有79家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被蕉岭法院授予1至3个月不等的“信用宽限期”,获得了“腾笼换鸟”的新生机会。

 

南方+记者 陈萍

 

通讯员 方静娜 陈文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