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使用巡回审判车下乡开庭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次数:63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818日,我院首次使用巡回审判车,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将“流动法庭”搬到乡村,庭审“开”到家门口,给现场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普法宣传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人性化司法。

原告刘某是新铺镇某村一位高龄老人,妻子于1995年去世后,把继子刘某甲和继女刘某乙抚养成人,但继子女成年后,未尽赡养义务。今年221日,刘某将继子女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各300元,并支付原告生病住院已花去的医疗费14000元。该案原本于725日开庭,但由于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活动。为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使庭审活动顺利开展,遂决定使用巡回审判车下乡巡回审判。庭审中,主审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劝导被告多尽孝道、换位思考,生活中应多照顾老人、关爱老人,原被告均表示以后会互谅互让、和睦相处。该案顺利审理完毕。

巡回审判车是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精神,解决巡回审判过程中,长期以来装备不规范,无法实现科技化,数字化的问题,由省法院统一配备的数字化移动审判法庭,车内设有审判员席、书记员席、原告席、被告席及旁听席,相当于集立案、开庭、调解、送达、庭审同步录像、法制宣传等功能于一身的智能化流动法庭,巡回审判车还增配了巡回审判信息包,实现了巡回审判和法院审判管理流程系统的无缝对接,使巡回审判车成为移动式、微缩版的科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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