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5-05  浏览次数:592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月28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标志着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小清作动员讲话,县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刘志光、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建辉出席会议并讲话。我院全院干警、职工参加了会议。

陈小清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群众路线是对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同时对照我院的实施方案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严要求、高标准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特色,创新活动载体和举措,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一要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出实招;二要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动真格;三要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重实效。在活动过程中,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示范推动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县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刘志光在讲话中指出,蕉岭法院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认真、扎实,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制定的方案体现了中央、省、市、县委的精神,符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刘志光组长围绕督导工作明确三点意见:一、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一是要抓住总体要求,即“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把总要求贯穿于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二是要抓住重点对象。这次活动的重点对象是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镇和农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每个党员都要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是要抓住重点任务,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力争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突破,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上取得新突破。二、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五个突出:一是突出领导带头示范;二是突出问题导向;三是突出敞开大门搞活动;四是突出分类指导,创新动作;五是突出上下联动。三、切实做好督导工作。督导组将按照县委要求切实做好指导工作。一是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开展工作;二是认真履职尽职;三是加强自身建设。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建辉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党组认识到位、高度重视,能够抓住本院特色,抓住本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整改,并就我院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全院干警要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的认识。认真学习陈小清院长的动员讲话和刘志光组长的讲话精神,并认真学习活动方案,提高认识。二、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看待蕉岭法院整体工作和出现的虚假诉讼案件问题。三、用身边的事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本院发生的虚假诉讼案件,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切实整改,用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触及每一位干警的灵魂,真正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