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巧拒当事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9  浏览次数:623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时间:2015-9-1    来源:梅州日报

□黄义涛 杨善松

不久前,来自东莞的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前来大埔县枫朗法庭要求立案。据蒋某称,家住大埔县百侯镇的丘某以做服装生意周转为由,于去年11月向其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可借款到期后,丘某没有还款,蒋某一直催要未果,遂请求大埔法院判令丘某偿还借款本息。

立案后已是上午11点半了,蒋某向接待他的刘凤平庭长表示,他来大埔前已经从朋友处了解到丘某已回大埔老家,故希望刘庭长能帮助其找到丘某并协商解决还款事宜。刘庭长立即应允。经过多方打听,刘庭长得知丘某并不在农村老家,但丘某在县城买有一套商品房。为此,刘庭长带领蒋某马不停蹄地驱车赶往县城。谁知走到百侯路段时,却遇上了公路建设堵车。

在等了一个多小时后,蒋某告诉刘庭长,他因来法庭立案时走得急,还没顾得上吃早餐,现在饿得有点顶不住了,作为外地人的他对大埔一点也不了解,请刘庭长帮他们找间饭店吃午饭。刘庭长心想,堵车不知要堵到什么时候,便带他到百侯街。这里有不少餐馆,但蒋某挑选了一家最气派的酒楼,还点了很多该酒楼最贵的菜,称要请刘庭长好好吃顿饭。虽然刘庭长明确拒绝,但蒋某说什么也不让刘庭长离开。无奈,刘庭长悄悄给妻子发了条短信,叫妻子打电话给他,说家里有急事。刘庭长接电话后,对蒋某说家里有急事,妻子要他马上回家,刘庭长才得以离开。临走时,刘庭长与蒋某约定,等蒋某吃完饭回到县城后再联系。

下午3时许,刘庭长与蒋某一起找到了丘某套房所在地,却发现丘某并不在家,此时蒋某竟乘刘庭长不注意,将一沓钱塞到刘庭长的裤袋里。“你这是什么意思?赶快把钱拿回去!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办案是我的职责,我们从不接受当事人的财物。”  说着,刘庭长把钱交给蒋某,但蒋某就是不收,并称“现在办事送点礼是人之常情,再说了,这么热的天,你冒着高温酷暑陪我找丘某,实在不好意思,请刘庭长一定要收下。”面对固执的蒋某,刘庭长对蒋某随即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还严正告知蒋某,如果不拿回钱,就会将其交到法院纪检组。听罢,蒋某从刘庭长手中接过钱,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糊涂。”刘庭长听了,淡淡一笑。